有關週考要不要請家長簽名的部份,我製作了一張家長意見調查表,在週一時發下,讓學生們帶回家請家長填答:
親愛的家長,您好:
我是貴子弟的數學科任課老師。從暑期輔導至今,已有兩個月多的時間了,在這段時間的任教中,有些學生已能適應,但有些學生仍有不同的意見及想法,所以想藉此張意見調查表瞭解一下全班家長的想法。
就我個人過去的任教經驗中,常會發生段考之後,家長來校要求知道自己小孩平時的成績,因此,我才開始在週考的試卷批改及講解完後,請學生訂正並帶回家請家長過目及簽名。但由於並不是每一科每一位老師都會如此要求,因此造成學生及家長不清楚哪些科目要簽名哪些科目不需簽名,因此,想懇請貴家長表達一下您的看法:
您希望:
□段考及週考的試卷自己都要過目及簽名
□段考的試卷自己要過目及簽名,但週考的試卷就不需過目及簽名了
□段考及週考的試卷都不需過目及簽名
家長或孩子的其他意見:
感謝您的填答,相信在良好的親師溝通之下,會讓孩子有更好的學習成長。
您的孩子就讀的班級是:
您的聯絡電話是:
您的簽名:
數學科任課老師 阿寶老師 096x-xxxxxx
在班上調查時,學生們贊成段週考都要請家長簽名的佔三分之一,但家長的意見幾乎各班都佔了一半以上,但其他家長說得也很對:每天的聯絡簿上都已將大小考的成績寫上了,其實真的不用再簽名了;有的家長也說,有沒有簽名真的不是重點,學生的學習效果才是重點。
而我也決定,改以獎賞的方式來鼓勵學生們,也就是:爾後的段週考,只要學生有訂正,有請家長簽名,也準時交給老師登記成績,就記優點一個,比照學校的<榮譽卡>上的一格,也就是說,記滿廿個優點,就可以記嘉獎一次。另外,習作的部份也類似,只要認真聽課,寫出來的習作內容都正確,得到一百分的同學也可以記一個優點。